我记得10年前,不信主的父亲曾给我这么一句话:“所有宗教都是殊途同归,所有宗教都是教导人行善,以此达到某种境界。”
今年,我有个朋友说:“我看穿了宗教,个个都是禁欲系。” 我知道我朋友说的“禁欲”,和我父亲的意思差不多,就是扼制不好的意愿,多行积德的事。
寻思他俩对宗教的点评,我所信的基督教还真差了点“宗教”味儿!
首先,我完全同意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点——通过个人的行善积德,来达到某种境界。
例如,佛教里,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;你今生的操行,决定了你来生做牛做马还是做人。你想来生过得好点,那你今生就得谨慎点咯。
伊斯兰教有很多律法性质的教规,不能吃猪肉,不能喝酒,不能赌博,女子蒙头……遵行这些律法的人,也就是遵行真主意愿的人,死后可以去极乐世界,而积恶的人下地狱,并且生命最后一刻悔改没有用。
天主教徒需要回想自己犯下的罪,在牧师前忏悔;必须受洗;春天的时候需要斋戒,或称禁食(Lent),通过克己的方式来得到天主的恩惠。如果在死之前,没有赎清自己的罪,死后则进入炼狱(Purgatory),在炼狱中继续赎罪,赎完后方可进入天堂。
犹太教,唯一一个由神亲自创立的宗教,唯一记录在圣经里的宗教。神给了犹太人613条律法,或称诫命,出名的“十诫”,就出自其中。当犹太人遵行神的诫命时,神保证犹太人富足(申命记7:12-14),无疾病(申命记7:15),有地产且饱足(申命记11:11-15),没有穷人(申命记15:4-5);但当犹太人不遵守神的诫命时,将必定灭亡(申命记8:19),天灾与饥饿(申命记11:17),被石头砸死(申命记17:5)。
由此看来,宗教是非常“功利”的,所有行善积德的背后,都有一个动机——得利益;宗教又是带有威胁感的,所有行善积德的背后,都有一种惧怕——怕报应。
在我看来,宗教人士都有一个“盲点”——高估了自己的善行和善品。虽然佛教徒慈悲为怀的精神看起来很谦卑,天主教徒的受难精神看起来也很谦卑,不像“高估”自己;但透过现象看本质,当你选择佛教、天主教或其他宗教的时候,实际上你选择了靠自己的行为来获取生命的利益,说明潜意识里你对自己的善行和善品还是有点自信的。
那试问宗教人士,如果你做一次善行,为自己积一分,每做一次恶行,为自己扣一分;人生这么加加减减后,你真的确定自己能得到正数?再问,恶行真的是靠善行可以弥补的吗?有句话叫“补起了都是个疤”。
圣经里,神创造了犹太教,就是想用犹太教为例子,告诉世人,没有一个人可以通过宗教的加分减分系统。“十戒”里有一条“不能作假见证”(出埃及记20:16),意思就是不能撒谎,单凭这一条,就能让所有世人惭愧。
宗教的戒条就是照妖镜,让每个试着遵行的人看清自己的真实面貌:
“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。”——罗马书3:10
当没有人能通过宗教的戒条,达到宗教定义的善、圣时,非善即恶,那么所有人都陷入了恶人有恶报的泥潭。那么,除非是宗教人士信仰的神灵力量,将“善报”当做白白的礼物送给他们,没有人可以尝到“善报”的甜头。
遗憾地是,世界上有各种信徒,唯有一种信徒的神,愿意将“善报”当做礼物白白送人——就是基督徒。
“因为罪的工价是死;但是神的礼物,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,是永生。”——罗马书6:23
所谓礼物,就像天上掉馅饼,不像薪水是用你的劳动交换来的,不用劳动得来的才叫礼物。
“工作的得报酬,不算恩典,而是该得的;”——罗马书4:4
“借着恩典你们通过信心被救;这并不是出于你们自己;它是神的礼物;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”——以弗所书2:8-9
没有一个基督徒,可以自夸因为他的善行,讨了神的欢心,得到了这份“永生”的礼物。所有基督徒都应当明白,自己不过是在诫命前栽跟头的失败者loser,靠着神的恩典,才能尝到“善”的甜头。
但恶人得善报,是否公义?——不公义!
恶人当得恶报,神如何可以既有恩典地送基督徒永生的礼物,同时又惩罚罪恶呢?——祂为所有人作了替罪羊钉死在十字架上,让恶得到了惩罚,成全了公义。
正因为基督徒这份礼物,与自己的行为无关,所以基督徒不用带“功利心”的行善,也不用受威胁似的担惊受怕哪天又冒犯了某条诫命,不讨神欢喜了。
“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,是生,是天使,是掌权的,是有能的,是现在的事,是将来的事,是高处的,是深处的,是别的被造物,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;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。”——罗马书8:38-39
所以我说,基督教是信仰,不是宗教,因为它还真差了点儿宗教味儿!